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

黎凱欣 - 粵港自駕遊 如計時炸彈

「仇內」情緒籠罩我城,中港互相攻訐,快要把群眾撕裂。為無日無之的謾罵心痛而失語,自覺舉手寫Blog千斤重,互聯網在前也無言以對。直至看見即將於3月落實粵港自駕遊,每天容許最多500輛內地汽車來港的新聞,我再也無法忍受政府漠視現實以及兩地制度衝突,為公眾利益埋下計時炸彈,火山終於爆發。

我反對短期落實粵港自駕遊,與內地人或內地化無關,純粹循法規、原則和公眾利益出發--這邊廂為了環保以及日益嚴重的交通擠塞,你香港政府聲言要減少汽車流量;轉過頭罔顧運輸系統超出負荷,日日引入500輛汽車來港,棄守原則,這不是自打嘴巴還是甚麼?

還有,兩地交通法規相異,一個右軚一個左軚。簡單至香港跟英國,十字路口紅燈要停,汽車不可右轉,中國制度十字路口紅燈卻可右轉。所以行人在內地過馬路,就算亮出行人綠燈,也會有車從路口冒出來,那是合法的。如果內地司機將紅燈也可右轉這套,一個不小心搬來香港,肯定出車禍。

因為中港交通規則不同,目前香港司機要在內地駕車,需先考取內地車牌,並向內地相關部門登記文件、購買汽車保險等,交通意外按內地法則處理。政府未公布一次性自駕遊詳情,只提及批出一次性跨境車牌。可是若摒棄上述考牌程序,容許駕駛左軚不熟香港交通規則的內地司機,毋須考取香港牌照便可來港,那麼這個安排實在太粗疏,對公眾亦太危險。

同理,對於香港自駕往內地,卻沒考取內地牌照的司機亦然。發生以下情況,應該怎麼辦?

1) 內地自駕遊汽車,在香港與香港汽車發生輕微交通意外,內地汽車擦花了香港汽車。內地自駕遊汽車應該怎樣賠償給香港司機?保險怎麼辦?香港司機怎樣追數?警方又應怎樣處理意外責任?

2) 內地自駕遊汽車在港發生意外,造成途人傷亡。內地司機是否受香港法律約束,予以扣留問話?上庭與賠償又怎麼辦?如果肇事內地司機回內地後拒絕回港出庭,那又怎麼辦?

3)更嚴重者,內地自駕遊汽車撞死人後,立即逃回內地。這應該怎樣處理?香港可以引渡肇事者回港嗎?死者家屬又如何追究、索償?

上述處境,把內地和香港掉轉,香港自駕遊司機一樣要面對同樣問題。自駕遊首階段由香港司機往內地試行,相關問題香港不容忽視。

如果沒處理好法制安排和細節,也別說內地孕婦會否藉自駕遊公然闖關,就將粵港自駕遊匆匆上馬,那等於引火自焚。這些人命關天的措施,政府可不可以正正經經,先就法制安排向市民諮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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